本铳筒证实在壬辰倭乱之前朝鲜的重火器制作水平已远远超过日本,是韩国特有的火炮。铳筒的制造始于朝鲜初期太宗年间,火炮的命名按照天字文顺序由大至小依次为天字、地字、玄字、黄字铳筒。
现存2门铳筒之一为除天字铳筒外,体积最大的有筒式火器。
本铳筒于1557年(明宗12年)4月以青铜制铸造,比陆军博物馆中收藏的地字铳筒(宝物第861号)晚1个月铸成。
制作方法为除炮口外,筒身至炮尾由清一色竹节模样圆筒联接施条铸成。
共铸有9条,筒身5条,筒身和药室境界线双条,药室2条施铸,它与宝物第861号所采用的铳筒施条方法不同,按相同规格施条铸造。
炮身仍保留有两个手柄模样的举金,药室后侧左右两边设有线穴。铳筒上铸有以下铭文。
『嘉靖三十六年四月日 金海都會 鑄成地字 重壹白肆拾肆斤□兩 監造前棚管 李大胤 匠人 金連』 铳筒可发射大型火箭或者弹丸,根据「火炮式谚解」记载,中药线1条、火药20两、土隔(土隔:将火药与发射弹丸间用泥土压实密闭)3寸,可击发鸟卵丸200个或采用箭重29斤8两的6寸檄木发射将军箭,射程约可达800歩。
本文物是1969年10月9日一位名叫金律奎的人,在庆南昌原郡内西面金城里新城部落后山进行采石作业过程中发现,是历经岁月洗礼仍能完好保持圆形,唯一刻有铭文的历史文物。